作者:周才忠 (日期:2011/9/14 )
在1970年代,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稱經建會)制定「社會福利指標」,而心理衛生專業領域或相關主管機構,至今卻一直未發展出能客觀衡量社會大眾心理健康或快樂幸福狀況的指標系統。過去各級政府主計單位較少規律地收集或建立可用的正向社會指標,其每年或每月會定期公佈的社會指標,多侷限在失業、離婚、貧窮、身心障礙、家庭暴力或兒童虐待等問題比率,而且各「健康城市」計畫中所建立的各項參考指標(如憂鬱症照護、藥物濫用率、自殺死亡率等)亦很少是有關正向心理健康的。